进入高频时期 药品带量采购呈现五大特点!
2021-11-22进入11月下旬,药品带量采购进入了一个高频率的项目周期。总体来看,药品带量采购呈现了五个方面的特点。
1、常态
各省已经陆续出台了带量采购常态化工作意见。据不完全统计,目前共有15个省(市)下发了涉及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、制度化的通知。
在采购范围表述上,各省略有不同。重庆的要求是重点将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内用量大、采购金额高的药品纳入采购范围,逐步覆盖国内上市的临床必需、质量可靠的各类药品。
但从发文的节奏来看,各省相关工作意见是严格落实的有关精神,从政策角度必须要走的第一步。而从各省的意见中,也基本上能看出各省带量采购的一些变化与端倪,比如批次层面,有的省就要求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批次。而有的省则没有提出具体时间要求。
2、稳定
不破坏市场现有结构,最大可能的稳定现有市场格局。
从湖北、广东两版中成药带量采购相关规则开始,这种带量采购稳定性已经开始进行传导,再看本轮刚刚结束的鲁晋联盟,本以为会杀得天昏地暗,结果,三家及以上的采购结果无法直视,降成一片。而二家及以上的平均降幅其实非常乐观,乐观得都人都觉得这不像带量采购在而像是限价挂网。
包括最近开展的国家带量采购胰岛素专项规则,笔者理解也是一种均衡市场格局的体现。越来越多的带量采购项目呈现的特点是,着眼稳定市场,让替代格局更加合理。
3、指标
9月29日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“十四五”全民医疗保障规划》。《规划》指出,到2025年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国家和省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品种达500个以上。
有的省信誓旦旦十四五必须招完500个,有的省则直接就给自己定一个100个集采的小目标,同样的500个,参加省际联盟也算完成,通过省级指导、市级联合开展带量采购也算完成,省级自行组织也算完成。
同样的500目录,在不同省的眼里完全是不同的思路与考虑方式,也印证着各省带量采购的形式与内容是有变化及区别的。
4、接续
现在各省的头等大事就是国采续约。毕竟已经有国采品种到期,伴随着新过评厂商的增多,但接续同样也面临着一些问题:相对固定的存量蛋糕,面对如狼似虎的众多企业,还要保住价格,还要平稳市场,还要让患者满意,还要让医疗机构放心,接续的事情并非简单续个标那么简单。
以广东45个品种联盟集采实施方案为例,报价≤0.2元即可纳入拟中选范围,目前多个企业相关品种“限价”已符合此条件,相当于已经提前拿到入场门票,这种接续更类似于限价挂网。如何平稳接续,考虑着各省的智慧。
5、诚信
《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操作规范(2020版)》堪称诚信征途上的护航船,尤其是在以降低药品价格为主导的整个药改大背景下,意味着药企在销售、准入、招采的过程中,需更加严格审视及规范自身的一些行为,包括围串标、虚假报价、断货、商业贿赂等行为。
一省受处罚,全国通报,这种诚信机制的建立,将有助于原本荒杂无序的医药市场自我净化,也必将对整个医药生态的良性改变起到关键作用。